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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张线夹介绍用电检查工作流程是什么?

2021-11-15    来源:    作者:耐张线夹  浏览次数:1076
耐张线夹介绍用电检查工作流程是什么?
(1)用电检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2)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3)用电检查人员在本供电营业区城内开展用电检查时,必须向客户出示《用电检查工作单》和《用电检查证》,说明本次工作的检查任务、需要配合的人员等事项。
(4)经现场检查确认客户的设备状况、运行管理、电工作业行为等方面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限期整改。(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5)现场检查发现客户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存在违约用电行为、窃电行为的,应及时取证并制止其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现场下达《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一式两份,要求详细记录客户发生违约、窃电事实及要求处理的时限,一份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客户在规定期限内持《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接受处理时,供电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客户应承担的违约、窃电责任,出具《违约用电、窃电处理通知单》,由客户签字确认后补收其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
(6)现场检查确认客户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等违约用电行为,但客户规定期限内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行为,并下达有关检查结果通知。客户规定期限内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用电检查人员应跟踪检查客户按照《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要求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并负责督促客户整改直至落实。
(9)检查工作完毕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有关《用电检查工作单)、《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违约用电、窃电处理通知单》以及客户交纳电费票据复印件按月整理保存。
(10)用电检查部门负责人月初应对上月已执行工作单进行复查,对复查存在问题的,应做详细记录并组织落实、解决,并组织全体用电检查人员对上月度工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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